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学院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充分认识到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董事会张自成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处负责人丁立斌、小组成员由食堂负责人、食堂工作人员及学工处负责人谢汝宣、团委负责人徐可瞳、各班班主任组成。
2、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全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后勤处,负责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组织协调工作。
3、积极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在其指导和协助下认真做好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监控体系
1、建立24小时值班监督制度,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岗位监督责任制,遇到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再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如实上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要主动、公开、透明,绝不允许瞒报、迟报、漏报。
3、学院制定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应急措施,建立快速反应队伍,确定专人负责,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把关,层层负责,有效构筑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体系。
四、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或卫生防疫部门,由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初步检查确定,观察病情,对症处理,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出以下措施: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附近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4)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院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或行政办公室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院学工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院指定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校医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后勤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完善和落实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院长是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后勤处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学院要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院安全工作的一项硬指标与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学院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主管负责人,把岗位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分工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3、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六、建立督察制度
学院要建立健全督察制度,督促检查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了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预案和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信息上报渠道是否通畅,情况是否准确、真实,了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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