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防止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学院行政区域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的应对处置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具体为:
1、聚众冲击、围堵教学区、办公区、院大门等学院重要部门或场所等事件。
2、罢课、罢教,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3、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等事件。
4、文体及其他大型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5、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非法聚集活动。
6、其他严重破坏学院秩序、扰乱学院治安的活动或行为。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院董事会、学院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系、各班级各负其责。学院董事会董事长、学院院长是学院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处置群体性事件负总责。各系(或班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系(或班级)、本部门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系(或班级)主要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做好矛盾化解、教育解释、疏导劝阻工作,及时妥善处理。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群体性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解决在基层,及时消除群体性事件的各种诱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对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积极做好矛盾疏导化解工作,防止事态升级和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学院教学、工作秩序、危害学院公共安全的事件,应配合公安机关,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插手企图制造事端的群体性事件应及时收取证据,依靠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惩处。
4、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应急指挥负责人、应急队成员、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相互协助,密切配合,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准确掌握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过程。要教育群众(学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三、组织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以学院董事会董事长、学院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各职能部门为主体、各系(班级)负责人积极参与的学院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队、疏散劝导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和善后处理组。
1、领导小组组长院董事会张自成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院长助理吴先夏,学工处负责人谢汝宣、团委负责人徐可瞳、保卫科科长钟火庆担任,小组成员由学工处办公室梁森老师、各班班主任(许琳苒、韦颖、黄昌武、潘慧、何培覃、李琼)等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学院学院办公室。
2、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由分管稳定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保卫科长担任。成员由院办、保卫科、学工处、后勤处、教务处等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学院保卫科办公室,保卫科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应急队:队长由保卫科长兼任,副队长由保安队队长担任,成员由院保卫科和群体性事件涉及部门、系(或班级)。
应急队下设四个现场工作组:
(1)信息联络组:组长由保卫科科长兼任,成员由保卫科员工组成。
(2)警戒组:组长由保安队一班班长担任,成员保安队一班队员组成。
(3)调查取证组:组长由保安队二班班长担任,成员由保安队二班队员组成。
(4)现场处置组:组长由保安队三班班长担任,成员由保安巡逻队员组成。
4、疏散劝导组:组长由学工处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群体性事件涉及部门、系(或班级)负责人组成。
5、宣传教育组:组长由院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群体性事件涉及部门系(或班级)人员组成。
6、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后勤处长兼任,成员由财务科、后勤人员组成。
7、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学院医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院医务室医务人员组成。
8、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院长助理担任,成员由保卫科、后勤处和群体性事件涉及部门、系(或班级)负责人组成。
四、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根据群体性事件出现的状况、性质、程度,决定全院进入群体性事件的等级。(2)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向各组发布指令、指示。(3)召集各组组长会议,研究布置相关事宜和处置进程。(4)检查、督促各小组的工作落实情况。
2、指挥中心工作职责:(1)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发布学院进入群体性事件的等级。(2)负责现场指挥、协调、调度各小组、各部门对群体性事件的具体处置方法,统筹各小组人力、物力、资源的调配。(3)负责组织安排全院综合值班,组织做好各系、部门的稳定工作。(4)报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情况。
3、应急队工作职责:(1)根据指挥中心指令,联络协调各组处置工作,归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2)维护现场秩序,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3)收集固定违法犯罪证据,对现场煽动闹事者、违法犯罪人员采取必要手段予以制止、隔离。(4)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的进出。(5)做好校园及重点部位、重点物资的巡逻守卫工作,保证学院各重要部位(配电房、学生食堂、实训楼等)的安全。(6)做好学院主要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7)与公安机关及兄弟院校保卫部门保持联系,争取支持、获取校外信息。
4、疏散劝导组工作职责:(1)负责与群众(学生)进行对话、劝阻、疏导,面对面做群众(学生)疏导工作,缓解和消除对立情绪。(2)对群众(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3)对损害群众(学生)利益、伤害群众(学生)感情的不妥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
5、宣传教育组工作职责:(1)做好现场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负责搜集并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供领导小组和指挥中心参考。(3)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待记者来访,做好院广播、校园网、院报等对群体性事件的正面报道工作,主动与校外新闻媒体联络,防止误导。
6、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1)保证水、电、气和急救工具的正常供应,保证食堂的正常开餐。(2)保证应急车辆随时调用,保障物资运输或疏散人群、救护伤员所需车辆的使用。(3)加强食堂、商店的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中毒事件发生。(4)保证筹集并支付学院处置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5)根据指挥中心的布置,统一配置、调拨、发放应急中所需要物资,做好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7、善后处理组工作职责:(1)负责清理现场,恢复教学、工作、生活秩序。(2)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闹事群体、违法犯罪人员的打击处理工作。(3)负责对群众(学生)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予以解决到位。(4)负责组织开展事件的损失评估工作,认真剖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级别
群体性事件根据其紧迫程度、形成规模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分为一般群体性事件(Ⅲ级)、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
1、Ⅲ级
学院下属系、部门个别教职工或10人以上20人以下院内上访请愿;教学单位个别班级50人以下的学生罢课、罢餐;10人以上20人以下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教学场所闹事等。
2、Ⅱ级
学院教职工10人以上50人以下到县、市、区上访请愿;部分教学单位学生50人以上100人以下出现罢课、罢餐等;20人以上50人以下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重要部门闹事等。
3、Ⅰ级
50人以上的教职工和100人以上的学生外出到县、市、省上访请愿,发生100人以上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出现学生100人以上的罢课、罢餐、教师群体性罢教;50人以上社会人员围堵院大门、教学楼等要害部位,并出现对公私财物实施打、砸、抢、烧等非法暴力行为。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甚至社会的稳定。
六、应急响应
1、Ⅲ级响应
学校应急指挥中心视情况派应急队及事件涉及部门(系)及时赴现场进行处置,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防止事态扩大。事后,将有关情况报市综治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
2、Ⅱ级响应
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学院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各成员部(系)有关负责人参与指挥中心工作。指挥中心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处置工作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中心派应急处置组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指导处置。指挥中心及时向市政府、市综治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报告,并视情况,要求公安机关派警力支持协助。
3、Ⅰ级响应
当院内发生特别重大群体事件后,学院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到现场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工作,决定重大处置措施,带头面对面做疏导化解工作,尽快平息事态。指挥中心及时向市政府、市综治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报告,并请求公安机关迅速派警力增援,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七、应急处置措施
(1)出现张贴大小字报、标语和散发传单等情况。一旦发现要迅速拍照取证,将原件摘除(或收缴)交学院保卫科存查,随时对标语、传单的来源和张贴人(或散发人)进行调查询问,对有关当事人进行教育、监控(由应急队组负责)。
(2)出现罢课情况。一旦发现,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任课教师、班主任动员学生回教室上课。凡不听劝告者一律以旷课论处。与此同时,要迅速查清罢课的组织者、煽动者及其背景,在弄清事实后做出严肃处理(由院办、学工处、团委、及其它相关部门、系(或班级)负责)。
(3)出现学生非法游行、静坐等情况。一旦发现立即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制止:一是迅速关闭院大门,组织力量制止游行队伍上街(由保卫科、应急队负责)。二是对少数激进分子个别驱散,对个别领头者要及时进行隔离谈话(应急队负责)。三是迅速动员不明真相的人离队(由学工处、团委、系(或班级)负责)。四是调查取证组要及时拍照、摄影,由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组织各部门领导、教师、骨干、学生干部共同做好工作(由应急队负责)。
(4)出现煽动性演讲、聚众滋事的情况。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做好疏散劝导工作,对演讲者进行隔离谈话并查清背景情况,及时做出处理(由应急队、学工处、团委、系(或班级)负责)。
(5)出现外来串联、煽动的不明身份人员。一律由保卫科收留、查清,予以遣送出院门。对其中有问题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由应急队负责)。
(6)出现冲击、抢占院广播室和学院其他有关部门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对为首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对围观者要及时驱散。对私设广播的要坚决取缔并没收所有广播设备及宣传内容,在查清情况后对有关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由应急队、院办负责)。
(7)出现火灾事故。以学生宿舍、教工宿舍、教学楼、实训楼、办公楼为重点,落实防火的一切措施。各楼值班必须做到每分每秒不离人,并要随时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警,及时组织扑救,并迅速组织学生、教职工转移、疏散。对被火势围困者,要及时组织应急队抢救,不得漏掉一人(应急队、相关部门负责)。
(8)出现其它事故。出现中毒事故,后勤处要加强对食品物资及操作间的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学生食堂和所有院内食品、饮食的经营商店。一旦发生投毒或食物中毒应及时抢救并迅速上报,封锁现场,待查清情况后依法处理(应急队、后勤处、校医和院负责)。出现爆炸事故:严禁携带易爆和有害化学物品进入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和一切人群集中的地方。教工宿舍的液体燃料和液化气须妥善保管,正确操作使用。一旦出现爆炸事故,立即通知公安、消防,医院,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封锁、保护现场,待公安、消防机关进行调查、侦破。
(9)出现围攻学院领导等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学生事件由学工处牵头,教职工事件由人部门牵头,讨要债务事件由学院董事会、后勤处牵头,其他相关责任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适当方式,包干化解,掌握当事人或煽动者的基本信息,视情况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国保支队、区国保大队及当地派出所。对于带头闹事者和幕后策划者,采取适当方式控制或隔离。收缴凶器,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由应急队、相关部门负责)
(10)出现外来冲击事件。应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冲击者的主管单位。学院相关部门、系(班级)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面对面地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同时对闹事者或违法犯罪人员采强制措施,带离现场,进行收留、审查。属于民事纠纷的进行调解处理,属无理取闹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由应急队、相关部门负责)。
(11)对于院内出现的打、砸、抢、烧事件。保卫科值班人员、应急队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封锁现场、对犯罪嫌疑人带离现场、及时驱散围观者等强制措施,并同时请求公安机关迅速派警力增援,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调查取证组及时拍照、摄相。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同意的记者采访、录音录像坚决予以拒绝,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学院内(应急队、院办负责)。
(12)出现师生被绑架、校园暴力恐怖活动事件。保卫科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置。保卫科、应急队要配合公安机关立即警戒封锁现场,一边收集情报信息,调查取证,一边立即开展营救人质和被伤害人员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制止暴力恐怖行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进行处理(由应急队、院办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
八、责任追究
学院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者贯彻不力,或者制定错误政策、作出错误决策,侵害群众(学生)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
2、对本部门、系(班级)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学生)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群众(学生)集体上访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失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系(班级)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和处置,致使能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
5、违反有关规定,滥用强制措施、警械、警具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或人员伤亡的。
6、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联系电话:15676977812(微同)吴老师
2736613344 吴老师(QQ)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同正大道336号
copyright ? 1999 广西厚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ved 桂ICP备17000437号-4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