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学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火灾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前,消防部门到达后,按照消防部门的指挥和要求实施,院内人员配合消防人员开展工作。
二、火灾分级及应急响应
按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程度,火灾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和火警五级。
1、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
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5、火警:凡失火直接损失达不到“火灾”标准的,统称为“火警”。
响应级别分为火警和火灾二个级别。火警由保卫科和事发部门响应处置,同时报告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火灾由公安消防部门响应处置,学院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启动预案,协助消防部门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学院董事会张自成董事长、杨立汉院长任现场总指挥,学院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刘明常任现场副总指挥,成员由各部门、各系(班级)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领导、指挥组织院内火警、火灾事故的处置及善后事宜的处理工作;及时履行本预案中的职责。下设一个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保卫科长兼任,成员由八个工作组组成:
1、灭火组
组 长:保卫科科长
组 员:保卫人员、后勤人员;事发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及部分师生员工。
职 责: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搬运灭火设施物品到火场,全力扑救人员、物资、扑灭火险。
2、治安组
组 长:门卫班长
组 员:门卫人员9人。
职 责: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为消防车辆畅通院内道路通道,引导消防车到火场,制止新闻媒体擅自现场采访,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院办负责人
成 员:院办工作人员。
职 责:按工作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具体情况,联络相应救援单位,保障应急救援车辆。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后勤主任
组 员:由学院医务室全体人员。
职 责: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护送受伤人员等。
5、疏 散 组
组 长:学工负责人兼任
组 员:学工处人员、宿管员、火灾部门及火灾现场所在部门人员、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人员。
职 责:组织引导并及时疏散现场人员到安全地带。遇火灾时,楼管人员应及时打开安全门、切断电源,防止踩踏挤压事故发生。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后勤处负责人兼任
组 员:后勤处人员及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饮食等后勤保障。
7、调查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兼任
成 员:纪检工作人员。
职 责:调查火警并拟草调查报告,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
8、信息发布小组
组 长:院长助理兼任
成 员:院办人员。
职 责:根据学校安排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信息。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
四、火灾事故处置程序
火灾工作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迅速调度灭火组赶赴现场,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扑救初起火险,同时报告学校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1、向消防部门报火警(119);
2、校门门卫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开启校门,并接应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
3、值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4、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5、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现场灭火处置工作由总(副)指挥进行指挥并实施;消防队到达后学院全面服从消防部门统一指挥调动。
(一)扑救初期火灾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沉着冷静指挥,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持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人员,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2、利用现场有利条件,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楼道和消防楼梯安全撤出。
3、灭火组在火灾初期就近启用灭火器、消火栓和水源进行紧急扑救。
(二)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信联络组要确保通信畅通,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保持通信联络,及时联系,向总指挥汇报有关情况。
2、安全救护组。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护措施。当发生涉及学生的火灾时,学工处负责掌握并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组织协调各系做好事态平息工作,防止事态扩散或恶化,做好各系(班级)的稳定工作。
火警由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由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协助。
附: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实训楼防火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应对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和实训楼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五早”原则
(一)早预防。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值班人员要坚持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和实训楼各种消防隐患。
(二)早发现。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早报告。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
(四)早救治。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五)早隔离。严格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组织就近人员,控制局面,进行隔离,最大限度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
二、成立学生公寓、教学楼和实训楼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 学院董事会张自成董事长
副组长: 杨卫东主任
成 员: 由各部门负责人、各系(班级)负责人 、各楼值班员及发生火灾楼栋所在系(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组成。
三、突发火灾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一旦公寓楼、教学楼和实验楼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以下措施进行及时处置。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火警(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号码120),报告内容:“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几号楼或某教学楼、实训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保卫科报告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
4、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火势严重时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切断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生财产,尽可能使学生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调查工作小组成员,对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学院领导汇报。
四、相关责任
1、处置工作小组组长不在场,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先采取扑救措施后汇报。
3、宿舍管理员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
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3、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身份。
联系电话:15676977812(微同)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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